法律咨询热线

1363290976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纠纷鉴定

深圳律师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2022年11月4日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vs.cn/

  认定医疗过错责任的重要材料是患者的住院记录、医疗诊断证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化验单、护理记录等原始材料。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包括重视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等。接下来深圳医疗纠纷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律师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住院患者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等病历的原始记录;

  2.住院病人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原始病历;

  3.在规定时间内为抢救危重患者而补充的原始病历;

  4.封存预留的输液、注射物品和血液、药品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和实物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提醒,在医疗机构有病历的门急诊患者的病历由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未建立病历的,由患者提供。

深圳律师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如下:
  1.狠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坚持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将分为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管理责任者,使内部经济复苏。
  2.狠抓规章制度落实,建立医疗纠纷长效防范机制,即用“三严”规范医疗质量管理。第一,严格制定制度。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妇产科、产房、手术室、供应室、急诊室等容易出现医疗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医疗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第二,严格的考试制度。每个月由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质控小组。检查和评估各部门;三是严格按照制度兑现考核结果,绝不姑息。

医疗纠纷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有哪些方面?

  医疗过错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患者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定的;

  2.隐瞒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

  以上便是由深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推荐律师: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佟长辉[深圳]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zyljflvs.cn/art/view.asp?id=10583665075992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