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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案件的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

2017年8月9日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vs.cn/
  医疗赔偿案件的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
    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它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关。同时,它亦有相当高的专业要求与高风险。为了更好的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对医疗赔偿案件实行过错归责,已基本达成共识。
    为此,医疗赔偿案件中,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赔偿并无区别。仍然要求具有四个要素,即:违法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对违法行为应作广义的理解,它不仅仅是对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强行性、义务性规定的违反,医院的职责和行业要求就是为患者提供全力救治。具体到医疗赔偿案件中,医院的违法行为即体现为未能对患者实行及时、全面、合理的救治。
    对医疗过错的认定,有观点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过错的发生,应是在患者到医院挂号以后,至医疗救护终结止,这样一个完整的诊疗护理过程;第二,医疗过错只能是过失,不包括故意。过错的形式可以是疏忽,也可以是懈怠。该种认识准确地界定了医疗过错发生的时间阶段,并将医疗过错的主观心理限制为疏忽、懈怠的过失状态,严格划分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界线,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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