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63290976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医疗诉讼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 起诉 医院助产手术不当

2017年12月4日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vs.cn/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 起诉 医院助产手术不当
    案例介绍:王女士和赵先生是一对八零后夫妇,在2009年12月28日王女士因临产,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医院待产,并在次日诞下一名男婴,但新生儿面世刚刚四十五分钟便离开人世。近日,王女士夫妇将该医院告上法院,认为医院助产手术不当,导致婴儿夭折,要求赔偿3万5千余元。目前,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女士夫妇起诉称,2009年12月28日,王女士因临产,在家属陪同下到被告北京市丰台区一医院待产。医院将王女士收住入院后,因疏于对孕妇观察和护理,胎儿宫内窘迫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导致男婴2009年12月29日14:30助娩出生后重度窒息,阿氏评分仅为1分。此后,医院虽然对婴儿进行了新生儿心肺复苏,但最终没有抢救成功,婴儿于当天15:15死亡。经北京市尸检中心解剖,“新生儿双肺内大量羊水吸入,导致新生儿窒息、呼吸障碍死亡”,结论为“因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死亡”。另外,医院为王女士实施助产手术时,因操作明显不当,导致王女士手术部位严重损伤。
    王女士夫妇认为,医院在诊疗中存在疏于看护、术式选择错误和操作不当等重大过错,且该过错直接导致了新生婴儿的死亡和王女士的身体受损。同时给夫妇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击。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4245.8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50元、营养费450元、护理误工费1200元、丧葬费25000元、尸检费3500元、交通费1000元,共计35245.85元,并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费,鉴定后确定数额。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推荐律师: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佟长辉[深圳]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zyljflvs.cn/art/view.asp?id=900199821180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