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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实施城乡医疗救助采取大病医疗救助等方式

2018年2月3日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vs.cn/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李彪)汉中市政府日前出台《汉中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对因患病影响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给予一定救助的制度。
  实施细则规定,汉中市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汉中市辖区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此外还包括其它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汉中市辖区农业户口的农村五保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它特殊困难群众。
  汉中市政府规定,城乡医疗救助可在资助城市特困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采取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的方式,其救助标准一般在资金总量中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由县区政府确定,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